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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November 24, 2010

政府 徵收最多 15%額外印花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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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擊物業短炒

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佈 , 為打擊短期物業炒賣, 將就所有由明日(20日)起完成交易, 並在 24個月內轉手的物業 , 徵收額外從價印花稅 . 當中,
0 -6 個月內轉手的物業將收取成交價 15% 的額外印花稅 ,
6-12 個月內的轉手稅率為10%,
12-24個月的轉手成交, 稅率為5%.

另外 , 政府亦建議取消所有延遲繳付印花稅的安排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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